Page 176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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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復作法差別相違決定云:汝之有性,非能有四大,非四大種,許非無故,如色、聲  許有性有法之差別也。  如色、聲等。彼意說有性能作有性之有能緣性故,作有有緣性,非有有緣性,是意所  非四大故,如色、聲等。是名有法自相相違決定。  除四大及有性外並為同喻,無自不定。他便作有法自相相違難言:汝有性非有性,許  似。由是因明摠無此過。  別,是故此量非過所攝。若許為過,即一切量無真量者,皆有此故。但是過類分別相  中無此相故。其「無常」言根本所諍法之自相,非有法上意許差別,不可說為有法差  作性故,如瓶,以為有法自相相違決定」者,此非過攝。雙牒法及有法為宗,於諸過  、香等,而為有法自相相違決定」者,便違自宗。若云「無常之聲應非無常之聲,所  定。若共比量,如

                 其非四大種是法自相。不能有四大,非四大種;能有四大,非四大種:是法差別  即以此因復作有法差別相違決定云:汝之有性應不能作有有緣性,許非四大故,  如勝論師立自比量云:所說有性非四大種,許除四大體非無故,如色、聲等。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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