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5 - 本緣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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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,是我悉檀境界大小。如是知彼,還得如是求勝處所。以是義故,何須分別?此我 為以於智取境界故。彼滅色已,但有於識,彼知我識,即名是有,以是有故,不名解 有者,無有是處。如我既然,一切諸患悉皆如是,此解脫已,至於彼處,還復被縛, 。有我之患不可作異,猶火色熱,熱不離色,色不離熱,此二各體,以先無故,合若 分別未解脫者,彼不可言無有患累,以是當知,有患累處亦不可言得於解脫無我之處 用之處,壽命長遠分別故,言我得解脫。」而說偈言: 未至真處,但行分別有我之處。彼等微細三事會有,以彼微細諸煩惱故,復更別有不 解脫,但有著我,皆悉須捨。即便捨是無智愛等,業無合處,此等捨已,雖得勝前, 適,諸緣具足,和合
菩薩復言:「如尊前說我已捨我,既自稱言我已捨我,是則不名真實捨我。若依
佛本行集經卷第二十二 壽命劫數既久長,便即說我得解脫。 因諸過患微細故,所以受不用處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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