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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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句中,皆隨相應知。  則攝機請;如來所說言音,則攝於語。是故此經一句具攝六文。如是「慧為上首」等  ,如是則攝名、句、字身。此中言說是學處相,則攝行相;如來言說本為苾芻請問,  滿;五、能生起無量功德。  說諸法相;三、能善起發自他相續廣大歡喜;四、能引善出離,乃至天上人中稱譽遍  是五分說正法者,當知猶如五分音樂,能令自他生大喜樂,又能引發自他利益。  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。又安處他令住恭敬無倒聽聞。又應先讚大師功德。若有具足如  義等十種圓滿。如是自安立已,應起如是品類言說,謂處五大眾,以如前所說可喜樂  種釋,如先所說解釋道理,宣說正法。又應如是安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,謂善法  養得無轉故,於諸有情平等轉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者,謂此經言:「汝等苾芻應當安住修學勝利。」此中有十二字、四名、一句  復次,如經中說住學勝利,當知此經,文、義為體。  若能如是善修學已,當知具足五種勝利:一、於佛言義解了不難;二、能善圓滿  復次,此中諸說法師應於如是安立釋經法相,先當尋求若文若義;次復為他轉五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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