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4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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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亦非有為、無為二種相故。然釋此文,諸說不同。《解節經》云:「所作者,非  圓成無為,二法之上,無所執性有為、無為,故言無二也。後當分別。  依他起,無為即圓成實性。雖有三說,後說為正。所以者何?此中意說,依他有為、  為、無為,故下經云:「決定無實有為、無為,然有分別所起行相。」一云、有為即  經云:「決定實有有為、無為,堅固執著,隨起言說。」一云、唯約依他所起相分有  論》九十三云:「取相是有為,不取相是無為。」若廣分別,具如別章。  :「有所得者,名有為;無所得者,是名無為。」《功德施論》亦同此說。又《智度  第一百云:「有為者,謂有生滅,繫屬因緣;與此相違,應知無為。」《智度論》云  者,是無分別義。」準知有為,是有分別。

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釋無二相。此即五中不可言相及無二相。所以者何?不可說言有為、無為  是中有為非有為,非無為;無為亦非無為,非有為。」  然今所說有為、無為,三釋不同:一云、此中所說,遍計所執有為、無為,故下  又《集論》云:「有生住異滅,是名有為;無生住異滅,是名無為。」《瑜伽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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