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,即一味故。 味相。此即第一、約蘊上清淨所緣顯一味相。於諸蘊上清淨所緣,無別異相,無別異 支中,清淨所緣是勝義諦。
此即第二、類處等諸法一味。 如於蘊中,如是於一切處中乃至一切道支中,是一味相,無別異相。 自下第二、約清淨所緣顯一味相。於中有二:初約諸蘊釋一味相,後類處等釋一 此清淨所緣於一切蘊中,是一味相,無別異相。 此即第二、釋類處等清淨所緣是勝義諦。所以者何?勝義諦理遍諸法故。 我已顯示於一切處、緣起、食、諦、界、念住、正斷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覺支、道 解云:諸部般若及無量義中皆說真如也。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
2
9
9
6
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