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6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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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,若捨命後,不成眼故也。下有識耳等,準此應知。 色塵,眼識得生。」真諦解云,若死人眼,名無識眼,故言有識,以簡無識。此釋不 無所緣,如色等說。」 諸界中,思量同分及彼同分,非於色等外諸界中。當知法界諸有所緣,如心界說;諸 ?答:有識眼界名為同分,所餘眼界名彼同分。如眼界,乃至身界亦爾。唯根所攝內 分,眼等五有色界、處一分,是同分、彼同分。」 類相似相續生故,由根不與識合,唯自體相似相續生,根相似義,說彼同分。色蘊一 相似於諸境相續生故,由根與識相似轉義,說名同分。第二是彼同分,諸根離識,自 續生故,離識,自類相似相續生故,是同分、彼同分義。初是同分,諸根與識俱,識 分?幾是同分、彼同分?為何義故,觀同分、彼同分耶?謂不離識,彼
與眼識俱隨行等者,此名眼識起時,必有分別意識同時隨行,同緣一境。 若《深密經》,闕無此文。梁《攝論》所列《解節經》云:「依有識眼根,緣外 又《瑜伽》五十六亦依五內處說,彼云:「問:十八界中,幾是同分?幾彼同分 《集論》第三、《雜集》第五意同《五蘊》,故《集論》云:「云何同分、彼同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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