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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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等不說作依。  受相同。此解即是行相相似,故名為「勝」。餘不領此可意等相及苦等位,故《集論  。如世有言,此物、彼物深極相似。相似、相鄰,體一名異。此解即是約境相近。  鄰近。「相鄰近」者,是相似義,即可意等相與順益等相,行相極相似,故名為相鄰

              問︰觸似三和,名分別變異,受似於觸,名分別觸耶?  又觸引發受,勝餘心所故。觸,觸苦等觸時,受,受於苦等受,三受分位,觸、  述曰:觸之所取可意、不可意及俱相違相,與受所取順益、損害及俱相違相極相  論:「謂觸所取」至「引發勝故」。  何者為近,復是勝耶?  述曰:此即總舉唯受所由。  論:「《集論》等說」至「近而勝故」。  問曰︰若爾,何故《集論》、《顯揚》第一、《五蘊》等云「受依為業」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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