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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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易了故。  意識唯有法執,經於一切時都無人執故。然上重諍初及第二位,不言平等性等位者,  法為所依也?第六非所依,第七是所依。  在,何故唯言「所知障在」?若言「第六識可起現行法執,故言法為依」者,此與何  種子亦應言在。十地之中,未斷第七及餘修道煩惱種故,應言此位煩惱、所知二障俱  地皆能斷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「於二乘等」,等諸異生,雖名不染,於菩薩名為染,障菩薩智故。由此  論:「法執俱意」至「不障彼智故」。  問︰何故上言二乘、異生全言有也?  自下第三、重解法執染不染義。  又若許第六起此染心,何故不起煩惱人執?何法為障,令不生耶?不見餘時第六  若謂彼說「第七惑餘識中法執種子非有現行,現行所知障此位無故」者,即煩惱  述曰:八地已去,所有法執是現行,非種子。此非第六識中法執現、種,說彼地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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