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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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理無疑滯,具有人執。 八地以上,後解法執染不染義。 今此不違,故許俱起。 ,無一心中於二境起二行執故。 青黃兩境,二行相生。然今此中以兩境兩行共許識,喻不共執心。然今所執非是二境
定性二乘有學起聖道,住滅定,二位現在前時,通見、修道;除此,亦有人執。 述曰:廣前第二法執位也。此執寬故,初位必有此法執故,更不須釋。一切異生 論:「二乘有學」至「我執已伏故」。 即是廣前初人執位。此下廣前法執位,中有三︰初總廣一切唯法執位,次更重諍 彼雖非執,行相別故;執則不然,以推求故,以堅著故,境行別者,亦不俱起。 問︰若爾,前言疑於理,印於事,豈非二行二境耶? 述曰:下顯體用同別。我法用別,惠體是一,同一種生,無違於理。如一眼識緣 論:「我、法二見」至「此亦應然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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