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2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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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准此可知。 念起;境不決定,故無勝解;非所觀境,故無定、惠。此所樂境既如是簡,次餘三境 各非定俱故,非必相資。 能緣欲等,非是俱故。論說此五依四境生,若境不必俱,欲等未必並。所緣、能緣各 俱有,彼處應說。 二故。第三是時,第四是俱,未必俱故。若言欲等行相不俱增故,彼不說俱,五體既
述曰:此欲等五,緣四境時,或時起一。於所樂境,唯起於欲。境非串習,故無 論:「應說此五」至「唯起憶念」。 此義如何等? 述曰:五十五說,此欲等五,緣四境生:所樂、決定、曾習、所觀。所緣四境、 論:「又說此五」至「非定俱故」。 述曰:起欲等五,或俱不俱。所以知者,《瑜伽》第三說四一切,說此五種無後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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