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等法,彼體是思,然非即心,故以為喻。此中比量,如文可解,亦如《正理論》第 為心,非體即心。 心無。 救言大廣。
述曰:五根、五力、七覺、八道支中別說故,定非即心。「如念、惠等」,念、 論:「根、力、覺 述曰:今破:不然。「心學」者,依攝心故;「心一境」者,令心住一境。故說 論:「彼非誠證」至「說彼言故」。 述曰:此經部師,以經三學中說為「心學」,靜慮支中說為「心一境性」,故離 論:「有說此定」至「心一境性」。 復難彼言︰令心取境,作意之功,非由定力,如前已說,如《順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② 支」至「非即心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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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正理》第十一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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