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8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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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得相應。由此決定於其六位起十一善。雖慚與愧起則別時,以俱止惡,合一位攝。 染,無慚、愧起,不顧自他故。餘如文可知。然今此師決定如是起時之語,不遮有時 時無不放逸、捨,無相善心無不害故,故餘七法非遍善心。 時有不害故,以正對治害損惱故,不障起前法。然散心位或無漏位都無輕安,有漏善 ,無漏道時,乃方建立。四法功能,彼方勝故,不障有前法,除緣無相等。悲愍有情 ,無第二故,故亦非遍。決未決時,不障互起一。 如前,依自他力別,俱以羞恥為其自相,以同類故,如二受等,定不俱生,起一之時
述曰:下引證也。《瑜伽論》五十五說,六位中起十一善。汎起善心,不深心止 論:「論說十一」至「有不害故」。 然說十遍者,據容有時,有時起故,非謂皆遍一切善心。以何為證? 述曰:世道離欲,方有輕安,除煩惱麤重故,不障有信及慚、愧一。不放逸、捨 論:「要世間道」至「乃有不害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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