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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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翻,頭數亦等,而此所違多少不同,故有此答。     分故,善中不說。餘慢等七,忿等九,如前。  意,與餘亦同。三義勝餘,故須翻善。令知此失,故翻立善。生得善位,隨此而說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問︰此義雖爾,何故不立善多染少也?  述曰:論主答曰︰淨體勝法,染體劣法,勝少敵劣多,故染多而淨少。其實體相  論:淨勝染劣,少敵多故。  述曰:第三、徵責多少。問︰從染翻淨,從淨翻染,何為染多淨少,對治不同?  論:染淨相翻,淨寧少染?  述曰:失念、散亂、不正知等,雖有癡分及別境分,性相相翻,翻入別境,善少  論:「失念、散亂」至「善中不說」。  若爾,癡分、忘念等三,何故不翻?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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