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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名前際,未來前故,未來因故;或名後際,過去後故,過去果故。 起分別見,名為前際;依未來起分別見,名為後際。若依現在起分別見,此即不定, 百九十九、二百卷、《瑜伽》第六、第七、第八、第五十八、第八十七等廣解。 緣中及別抄等會,應審推度。 如何緣梵王常等是邊見?邊見根本亦分別我見,如何別緣我見亦緣他界生?如下他界 此我見後生是邊見攝。又此邊見,此論下文除總緣蘊,餘非他界緣。設從我見後生, 等,是他界緣中廣說。 中亦有等是常,非有等是斷,命與身一等是我見。又遍常、一分常等,有緣他界為斷 記事中,四常等中,常等是常見,無常等是斷見。除邊等四,彼是邪見。如來死後四 十見,是常見,七斷滅論,是斷見,皆意緣我有常斷故。言「等」者,等取十四不可
今言「見趣」者,趣,謂意趣,或是所趣,或謂趣況。言「前際」者,此依過去 六十二見如《梵網六十二見經》、《長阿含》第十四〈梵動品〉、《婆沙》第一 此六十二見唯分別起,五十八說故。彼文又說緣梵王常是邪見,非我見後生,今 述曰:此下別說。然此邊見攝六十二見中四十七見,謂四遍常乃至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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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俱非已來四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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