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,說有因果,處中行道諦,及出離滅諦。然此是總。 依一切異生為論,非依一人有此諸見。 ,此皆作意分別行緣蘊等方始生故。然總緣蘊為我,亦通分別者,如《顯揚》說。此 薩迦耶見皆見苦斷,唯依分別,不依俱生。六十五見雖無正文,准二十句,亦唯分別 分別行緣蘊,亦分別所起處。
論:「此見差別」至「分別起攝」。 述曰:謂由於前我見執我已,隨此我見,後執為斷常。謂緣前所緣為境,障非斷 論:「二、邊執見」至「出離為業」。 又此是分別所起,非是俱生,俱生之我不別計故。以何為證?五十八說,二十句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① 「逐」,底本作「遂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逐」。
1
1
1
4
4
7
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