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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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愛,無明一種是根本故。  位差別。隨其所應,根本分位。二云、即隨惑。義說不正知為我見,憍為我慢,掉為  是根本,是隨惑攝,故無此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:「有義:彼說」至「不說此三故」。  此有二義︰一云、非二十隨,二十外攝。〈雜事〉說,隨有多種故,即諸煩惱分  何隨惑攝耶?  述曰:下有三說,此即初師。此中無明不與根本共,非不與隨共。然此四惑,非  論:「有義:此俱」至「名不共何失」。  述曰:初小乘問。彼宗不共,無惑相應故。  論:「染意恒與」至「何名不共」。  上破小乘。下因解不共之義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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