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愛,無明一種是根本故。 位差別。隨其所應,根本分位。二云、即隨惑。義說不正知為我見,憍為我慢,掉為 是根本,是隨惑攝,故無此失。
論:「有義:彼說」至「不說此三故」。 此有二義︰一云、非二十隨,二十外攝。〈雜事〉說,隨有多種故,即諸煩惱分 何隨惑攝耶? 述曰:下有三說,此即初師。此中無明不與根本共,非不與隨共。然此四惑,非 論:「有義:此俱」至「名不共何失」。 述曰:初小乘問。彼宗不共,無惑相應故。 論:「染意恒與」至「何名不共」。 上破小乘。下因解不共之義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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