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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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貪故,對餘癡故,論多說癡,理實貪等亦有不共名故。然此師意,非第七識中有不 彼亦應名「不共」。以癡例餘,為主應爾。 察」,彰恒執我,無修返時。此意總顯癡主自在義。 明名為不共?謂「從無始際」,顯長夜常起;「恒內惛迷」,明一切時生;「曾不省
述曰:餘三為主時,亦得名不共,亦如無明為主義故。此義未詳。不見諸論名不 論:如無明故,許亦無失。 述曰:下釋難也。此外人問。此俱見等,非為主故,應名「相應」。若許為主, 論:「此俱見等」至「應名不共」。 述曰:此申義也。「主」,是自在義,為因依義,與彼為依,故名不共。何故無 論:「應說四中」至「癡增上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① 「惑」,底本作「感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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