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9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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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質,何故今言無本質,名緣無事煩惱? ,即餘四見及疑無法執,必與我見不俱故,便為大失。 執為論,不據法執。法執通餘一切心故,非唯我見。若唯我見及俱法,亦通攝法執盡 此相應法等,無本質我,名緣無事;餘不與此俱者,名緣有事,以不執我故。此據人 無,名「緣有事、無事煩惱」。如下所引,有多論文,今取當《對法》第七身見等及 次下第十、緣有事、無事門。 見所斷。
問︰一切皆有本質,乃至緣空亦有空名為本質故,即極微教乃至龜毛等名,若為 此中煩惱,何者與我見俱,何者不共,如前自俱有門說。 述曰:煩惱心等,上說所變,皆有相分。親所緣者,今不取之。但彼本質或有或 論:「雖諸煩惱」至「無事煩惱」。 此第九大門中,有二子門︰一、三斷;二、總別迷諦,迷諦親疏,兼明迷理事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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