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殊,故八名「大」。三位料簡,諸論無也。 惑俱。行位局故,名之為「小」。
述曰:今以時分、行相顯體。「依對現前不饒益境」者,謂依現在可見聞事,或 論:「云何為忿」至「憤發為性」。 自下第三、出其體、業。礭解心所,指陳分別,當如下知。 述曰:自得俱生,但染皆遍,得俱生故,不可名小;染皆遍故,不可名中。二義 論:「掉舉等八」至「名大隨煩惱」。 述曰:自得俱生,行通忿等,唯遍不善,位局後八。 論:「無慚等二」至「名中隨煩惱」。 述曰:自下第二、束為三位。此忿等十,自類相生,各別起故,非不共他中、大 論:「此二十種」至「名小隨煩惱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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