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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過去、未來夢影幻等所緣境界。」此不論煩惱,但本境無。「有所緣,謂餘所緣境 者,謂前所除。」同五十九初文所說。次下文云︰「非有所緣,謂顛倒心、心所,及 緣,謂緣分別所計滅、道及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。」 緣,謂諸有事煩惱。無事緣,謂諸無事煩惱。」此文總說,亦不相違。亦云︰「無境 ,見修諸見、慢中,我、慢本質無故,貪等少故,略而不說。即彼卷下文云︰「有事 從而說,名緣無事;修道雖有見境無事,多緣事故,從多名緣有事煩惱。 惱有事,無事彼相違故。」以見道惑,以見為首,所取本質都無有故。重緣惑等,相 後解。所引諸無事、有事論文,應為門義勒之。 質雙言,名緣有、無之煩惱;或直據本質,名此二緣煩惱。今勘無漏緣中,不得作此 即有體;無之者,如空華、兔角
《對法》第五云︰「有事境所緣者,謂除見、慢及此相應法,餘所緣境界。無事 下五十九云︰「諸見與慢是無事,貪、恚是有事,無明、疑通二種。」此以理論 《瑜伽論》云:「又十煩惱,見所斷者,名曰無事,彼所緣事非成實故;所餘煩 答︰若除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① 影外,別有所託名本質,即無無本質者,今取如名之下有所目之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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