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、修斷。後十通見、修斷,與二煩惱俱故。言「唯」者,不通不斷。 緣下,下地法劣,非所恃故。 。梵王執馬勝手,是諂、誑故。此據本質。若影像者,皆唯自地,屬自心故。唯憍不 自下第二段,解前十。 述曰:第二子門、迷諦總別。第三、迷行親疏。皆類可知。 論:「見所斷者」至「皆如煩惱說」。 述曰:下第十二、見斷等門,二段分別,初明後十為一段。初中有三子門:一、 論:「後十唯通」至「相應起故」。 述曰:第十一、學等門,可知。 論:「二十皆非」至「彼唯淨故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 1 2 2 4 4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