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定義,此界、性、識等皆不定故。二解、簡前信等、貪等,此通三性,性不定故。 別體,後釋「二各二」言。今此所標即第一也。「於善、染等皆不定」者:一解、顯 也。
述曰:於長行中,文段有二︰初釋頌,後義辨。釋中有三︰初解不定得名,次解 「論曰」至「皆不定故」。 述曰:上二字標位總名,次五字烈別名字,下三字顯不定義。 論:「頌曰」至「尋伺二各二」。 述曰: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。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,後舉頌答。此即初 論:「已說二十」至「其相云何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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