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5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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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故是嫉等? 分別起。更有八十六已去,忿等發惡趣業,文忘,不知處。 卷云「或嫉妒性」乃至「於有情起邪見行,發惡業種種事」,故知能發惡趣業也,唯 斷。出佛身血,害緣無漏生。《對法》云「憎嫉出離」,嫉緣理生,故亦見斷。九十 正義。然五十八說迷諦中,於滅諦起損害心、恚惱心,即害、惱二親迷理生,亦通見 二種。非但緣麤事生,亦緣他身見,生忿等故。此後師正。故前俱生、分別中,唯取
論:「見所斷者」至「皆通四部」。 又何緣假立唯修非見?又於諦言嫉等,即非是嫉等,但名為瞋者,於事言嫉等, 述曰:第二師說,通見、修斷,此無別體,依二煩惱俱生、分別勢力起故,故通 論:「有義:亦通」至「生忿等故」。 述曰:第一師,唯修斷,同小乘。此十緣麤事境,不分別生,唯任運起故。 論:「前十,有義」至「任運生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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