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》等同。 等法故。 俱起,各自為主,如忿等十,自不相應。眠等三法,二十皆俱,於夢等中皆容得起忿 所緣、行相俱不違故。 ,惡作亦不瞋俱,與惡作間生,實不俱起,設說俱者,間生名俱。後三種,十皆俱,
此中惡作,何以通無記? 述曰:第九、三性門。於中,初總後別。四皆通三性。如五十五、五十八、《對 論:「此四皆通」至「亦追悔故」。 述曰:下第八、隨惑俱轉門。悔,中、大俱,遍與不善染心俱故,與忿等十不得 論:「悔與中、大」至「皆起彼故」。 述曰:此三與本惑並得俱起,如《大論》第七染汙分別說。設追悔往惡而自邈責 論:「睡眠、尋、伺」至「不相違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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