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2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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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識為分別,故雖俱現量,作用有異。  取,不能引五故,不可為例。以意識能明了取,復助五生。  分別,深取境之相故,故意助五非無用也。

              次論主答。  述曰:第五、外人問。  論:多識俱轉,何不相應?  述曰:此總結,意與五相異。《解深密》說第六識為眼等識俱一分別意識,不說  論:「由此聖教」至「五識不爾」。  答︰不然。此中意起言,有二義︰一、明了;二、助五。設意有明了,如定心等  既爾,即是五取不明,假意明取。何故無二眼識俱明取也?  述曰:此第二解。又意識於色等能明了取,即雖現量,異於眼等識,彼不能明了  論:「又於彼所緣」至「故非無用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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