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法空;非無離遍計所執實有為無漏正體、後得二正智所證唯識性故,說為法空。無 種無,入法無我,是則唯識亦畢竟無,何所安立?」 述曰:此廣非執。謂依識所變見、相分上妄執有實法,此即法我,理不可得,說 論:「謂依識變」至「說為法空」。 述曰:有為、無為名為有,我及我所名為無,既非所執,故是有也。 論:非所執故。 述曰:此既不空,其如何等? 論:如何? 述曰:此答唯識其性不空。 論:不爾,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 1 3 3 8 8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