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9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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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,後時意識方分別執,謂為外境現量得時,不作外解。然今此中據自多分及就他宗 覺?此中文總,意含二種,以彼二宗六識不俱故。 婆多等,色等亦念念滅,後意緣時,見及境亦已無。五識及所緣皆已滅故,如何有現 色等時,五識現量能見者,已滅非有。此五識後意分別故,謂為外也,故非現證。薩 覺如夢等,已起現覺時,見及境已無,寧許有現量?」 ,亦親不順本質境,但稱親所變相分,故非遍計所執。《唯識二十》說此頌言︰「現 是心之相分,此但非外,妄計所執心外之法是無,說彼非有,不稱境故。五識中嗔等 變識;後時意識所執外為實色等境,妄計情有故,說彼為非有。此明內心變似色等現
若大眾部等及大乘,諸識雖俱,然五識俱現量意識同於五識,此二現量不分別 正量部等,各別破之。正量部師許境相續,諸識剎那,今破之言︰五識後意緣現 述曰:現量照自體故,是五識等四分之中自相分故,識所變故,今說為有,亦能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
② 「別」,底本作「明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別」。 ① 「違」,底本作「為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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