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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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然,故不違也。若得自在,根互用故。 乾子經》是此論證,《正法念經》違此應會。蛇眼聞聲,是正量部,非大乘義,大乘 法,但法界名法,餘不名法,雖標總稱,而即別名。意能了此,故名法識。
何名自在? 述曰:下料簡也。隨境立名,意名可爾,然前五識依五色根未自在說。《薩遮尼 論:「此後隨境」至「無相濫失」。 問︰六識得名,依根依境,為唯凡有,通在三乘。 述曰:由斯理故,六識得名互有所長,無相濫失。《俱舍》云,雖色等境通皆名 論:故六識名,無相濫失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③ 「別法」,底本作「分別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別法」。 ② 「名」,底本作「若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名」。 ① 「獨從」,底本作「從獨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獨從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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