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云何但說依眼了色,不言依六及七、八識了聲等耶? 行麤故,非心、意名識。
述曰:「彼經且說諸所依中不共所依」,簡餘依也;「未轉依位」,簡已轉依緣 論:「彼經且說」至「見分所了」。 牒經問已,為答此問,故次論云︰ 述曰:下會經也。此言可解。謂有問言︰且如眼識亦依餘根緣境,通能了一切法 論:「如契經說」至「了別諸法」。 述曰:釋心、意、識三種名中所名識別名也。「能了別境,名為識故」,謂了別 論:「由斯兼釋」至「名為識故」。 述曰:於中有二︰初釋頌,後會經。此初也。如前第七性相中解。 論:「次言了境」至「為行相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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