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6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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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若取別相,即心所故。「作意了此所未了相」,此者,即識所取總相。作意取此總  取別相。心、心所法取境亦爾。  形貌  彼取總別相,故說「亦」言。  。心取境之總相,但總取而已,不別分別。如言緣青,但總取青,不更分別。心所於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上總舉。下引證。彼第三說「識能了別事之總相」,不言取別,以是主故  論:「故《瑜伽》說」至「所取別相」。  何以知者?  述曰:助成心事,名心所故。「師」,謂博士;「資」,謂弟子。如師作模,畫  論:「助成心事」至「作模填彩」。  且釋名者,  何以心王唯取總相,心所兼取總別二相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已,弟子填綵。綵於模填,不離模故,如取總相;著綵色時,令媚好出,如亦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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