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8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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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相故。彼論「此」言,顯取總故。  了別相,謂境別相。此境上別相,作意亦能了。即是了此識所取總相,亦取所未了別  總相,即此所未了別所了境相能了別者,說名作意。」意說作意了此總相,及識所未  違等,即是境上正邪等相,業之因也。此中一一如作意說,亦取別相。  非青等,便起言說。故想之相,言說因也。「思了正因等」者,謂正因、邪因、俱相  相違。此二取相近相順也。

              此五遍行,如《大論》說。然《楞伽經》中亦言心緣總相等,《顯揚》十八有頌  述曰:《瑜伽》說「此」言,表心所法亦緣總相故。謂彼論言︰「又識能了事之  論:此,表心所亦緣總相。  何以知心所亦取總相?  述曰:「言說因相」者,謂如前第三卷八識中說,取境分齊相故。謂此是青、非  論:「想能了此」至「名心所法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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