遍行等義。問︰既言心所,名義乃同,有何差別? 總了,心所亦別,非唯總故。是謂心王、心所異相。餘文可解,大小乘同。 說此五及心王取總別相。
論:「雖諸心所」至「種類差別」。 述曰:第三、總結。上類解頌「此」、「心」、「所」三字竟。自下第二、別解 論:「諸心所法」至「兼取別相」。 述曰:子段第三結之。由前十法取總別故,於境起善十一、染三十二、不定四等。 論:由此於境起善染等。 述曰:《中邊》第一彌勒頌云︰「總了境名心,亦別名心所。」世親解云:心唯 論:「餘處復說」至「德失等相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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