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8 - 唯識藏_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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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法。五重唯識觀的關係如下:  相唯識,為見道以前的修法;最後的第五重是觀真如唯識的性唯識,故為見道以後的  取與無所取呢?至此,已可理智冥合為不二的境界。此為唯識觀的極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重唯識觀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的五重中,最初的一重是總觀,而後的四重是別觀。又前四重是觀現象識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唯識要義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別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觀


        第五、遣相證性識  第四、隱劣顯勝識  第三、攝末歸本識   第二、捨濫留純識  第一、遣虛存實識












     證真如理  遣依他識  顯心王  隱心所  歸自體分  攝相見二分  留後三分  捨相分  存依圓  遣遍計




        事理相對      王所相對      體用相對       心境相對      空有相對







        性唯識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唯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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