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7 - 唯識藏_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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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加以觀察唯識的道理。即既然歸於一心的話,就知道一切如夢如幻了,哪裡還有所 心王是有事理之別(事為相用,理為性體),故必須捨遣相用的心識,而就圓成的性 以顯心王。即把它歸結於一心,以修習第四重的唯識觀。 為能緣、所緣,但心所僅為心王的伴屬,故其作用較劣,因此必須隱蔽較劣的心所, 在第三重時,被攝的只有見分了。但由廣義的本末相對來說,仍可包括相分在內。) 所以必須攝末歸本,修習第三重的唯識觀。(相分的本末,在第二重時已經捨棄,故 不外是由自體分的勢力所發生,故離了自體分(本),即無所謂能緣、所緣之末了。 ,然心內的見相二分與自證分是有著所變與能變的本末(體用)關係的。即色心諸法 所以必須捨境留心,進一步地修觀了。 識,但內
遣相證性識是第五重的唯識觀。第四重時,雖已顯出心王、心所相對的心王,但 隱劣顯勝識為第四重的唯識觀。心王和心所的自體分,雖然同樣地變現見相二分 攝末歸本識是第三重的唯識觀。在第二重觀的時候,雖已捨遣了心境相對的濫境 捨濫留純識是第二重的唯識觀。在初重觀的時候,依他的事和圓成的理雖然不離
唯識要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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