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3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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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。損減微細性者,謂分析諸色至最細位,名曰極微。種類微細性者,謂風等色及中  謂極微相。  謂地等諸大種,以依持、攝受、成熟、增長為相。復有餘業,後當廣說。微細相者,  唯有濕,或唯有煖,或唯有動,或和合生,為欲隨順內諸色處受用差別故。業相者,  受用相者,為內色處有所受用增上力故,外色境界差別而生。或有色聚唯有堅生,或  相。共相者,謂一切色皆變礙相。能依、所依相屬相者,大種為所依,造色是能依。  受用相;五、業相;六、微細相。自相者,謂地等以堅等為相,眼等以各別清淨色為  依彼諸色苦受不生故。欲界不爾,是名差別。  思議。  起此色。又復此色雖非出世定之所行,然由彼定增上力故,有一能現,當知此事不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復次,微細性略有三種:一、損減微細性;二、種類微細性;三、心自在轉微細  復次,色薀略由六相應知:一、自相;二、共相;三、能依、所依相屬相;四、  答:色界諸色清淨最勝,能發光明;又極微細,下地諸根所不行故;又無有苦,  問:欲、色二界實物有色,何差別耶?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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