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5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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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思議極微;或謂極微有生有滅;或謂極微與餘極微或合或散;或謂眾色於極微量積 滴。 色中表上下、前後兩邊、若明若闇,必不能取極微處所,由極微體以慧分析而建立故。 言幾眼用幾極微為所行境? 處即唯此處,更無細分可以分析。 ,如中有色等,而彼諸色非無對性。此中道理,當知亦爾。 知定有諸色同一處所,不相捨離。又有諸色,或於是處互相妨礙,或於是處不相妨礙 諸色不相捨離。若爾,眼等諸識境界便不遍滿一切聚中,如是應無遍滿受用。是故當
復由五相應知名不如理思議極微,謂於色聚中有諸極微自性而住,應知名初不如 答:由諸聚色最初生時,全分而生,最後滅時,不至極微位,中間盡滅,猶如水 問:何故說極微無生無滅耶? 答:當言除肉眼、天眼,所餘眼用一切極微為所行境。何以故?以彼天眼唯取聚 問:如是所說五相極微,復有五眼,所謂肉眼、天眼、聖慧眼、法眼、佛眼。當 無分建立極微者,謂非彼極微更有餘分,非聚性故。諸聚極微可有細分,若極微
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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