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6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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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為即此量說物不等,為據威勢說不等耶?若即此量說不等者,少分自相亦不可得, 得者,為物是等,為不等耶?若物等者,物既是等,而不可得,不應道理。若不等者 。若有說言「於此處所,彼法自相雖不可得,然必有」者,今應問彼:此不可得與可 有彼法;若於此處,彼法自相都不可得,當知此處無有彼法:是名摠建立有、非有相 。是同一處攝持彼義。又若於此色積聚中,有彼大種及所造色自相可得,當知此中即 引生;四、攝受生;五、損減生。 ,是第五勝利。如是等類,應當如理思惟極微。 是亦能漸斷憍慢,是第三勝利;又能漸伏諸煩惱纏,是第四勝利;又能速疾除遣諸相 清淨廣大修習,是初勝利;又能漸斷薩迦耶見,是第二勝利;如能漸斷薩迦耶見,如 思思議極微,斷此五種非理思議。
云何依止生?謂於所依大種處所,有餘所造色生,故如是說,由四大種造所造色 復次,略說色物生,當知有五種。何等為五?一、依止生;二、種子生;三、勢 復次,建立極微,當知有五種勝利,謂由分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,於所緣境便能
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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