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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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及遍解脫。自他領受彼果者,謂我生已盡。 典。此中,事者,謂薀、界、處、緣起、念住及正斷等。彼果者,謂厭患、離欲、解 果故;六者、由自及他領受彼果故。由此六相,及由如前所建立相,應善解釋一切經 惱、隨煩惱故;三者、受學善行故;四者、由如病等行,智遍知通達故;五者、由彼 如前應知。我所應說,如是已說者,謂總結前略所標舉及廣分別。 戒。我於諸法不善觀察者,由二種相,如前應知。我於解脫不善證得者,由二種證, 二因緣名善證得:一者、到究竟故;二者、不還法故,無退法故。 習遍了知故;二者、無倒正覺悟故。於彼彼解脫善證得者,依增上心、增上慧說。由 依增上戒學、增上心學、增上慧學說。當知此中,有二因緣名善觀察:一者、長夜
如是等類,名〈攝釋分〉。 復次,由六種相,應當解釋一切契經。一者、遍知事故;二者、捨離惡行及諸煩 我尸羅薀不圓滿者,謂或於尸羅修習一分,或不依止如是尸羅,圓滿修習諸定地 又說如來於諸法中,以彼彼慧善觀察者,若為利益,若為安樂,若為利益安樂,
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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