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1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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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彼等,獨在一處;或復非時,諸苾芻僧不同忍許,輒往教授;或除餘時,與諸母邑 用。如是等罪,由依匱乏不喜足過,制立所犯。若非親屬苾芻尼所,受衣、與衣;或 慚無愧諸煩惱纏過失。當知彼由二皆重故,成不可出法及不般涅槃法。 心,彼亦可出,於沙門果仍有堪能。其餘一切犯他勝者,亦有事重過失,亦有猛利無 ,不唯依事,故彼無犯。制立所犯,要由意樂增強力故。若雖有犯,而無一念起覆藏 故,謂於沙門無所顧戀。若初業者了知此法能障沙門,為命因緣亦不違犯,意樂力強 藏,不應覆藏而反覆藏過失;十五、於應習近而不習近,不應習近而反習近過失。 依過失;十三、於應恭敬而不恭敬,不應恭敬而反恭敬過失;十四、於應覆藏而不覆 避護不正避護,不應避護而反避護過失;
若衣鉢等,世尊開許,應持作淨而受用之。於彼一切悉皆棄捨,或不作淨而輒受 應知此中,初修業者於四他勝雖有事重過失,而無猛利纏過失,由彼意樂無勃惡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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