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4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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逼,不自在故,而犯眾罪,如是名為煩惱盛故,犯所犯罪。 所知,而彼本性貪瞋癡等極為猛利。彼由猛利貪瞋癡故,雖知是事所不應為,煩惱纏 放逸故,犯所犯罪。 所知,而住忘念,住不正知。彼由如是不住念故,如無所知,而犯眾罪,如是名為由 所犯罪。 解了,無有覺慧,無所知故,於其所犯起無犯想,而犯眾罪,如是名為由無知故,犯 輕慢故。 犯所犯罪。 中,云何犯所犯罪?謂於應作而不作故,及加行故,於不應作而反作故,及加行故, 攝為二:一者、邪行;二者、正行。應知有犯,說名邪行;無犯還淨,說名正行。此
云何名為煩惱盛故,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其所犯雖復解了,有其覺慧,亦有 云何名為由放逸故,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所犯罪雖復解了,有其覺慧,亦有 云何名為由無知故,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所犯罪不審聽聞,不善領悟。彼無 又彼略由四因緣故,犯所犯罪。一、無知故;二、放逸故;三、煩惱盛故;四、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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