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1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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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。          損,或時攝益,其心、心所亦隨損益。與此相違,名非執受。  同安危者,由心、心所任持力故,其色不斷,不壞不爛。即由如是所執受色,或時衰  餘麤顯可得。軟等品類有差別者,謂樂等諸受、信等諸法,有軟、中、上品類差別。  有下地色聚。言勢用者,謂若是處,有地大等勢用增強,雖與餘聚其物量等,而能勝  應知麤細二種差別。微,謂極微聚;著,謂所餘聚。淨,謂中有上地色聚;穢,謂餘  ,應知建立無色諸法所有麤細。又有色法、無色法,由世俗、勝義諦理易了難了故,  欲界是劣;待無色界,色界是劣;若待涅槃,三界皆劣。如是等類,應當了知。  穢,名為下劣。超過於此,應知勝妙。又相待故,下劣、勝妙二相差別,謂待色界,  由無常性,故名不堅。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言有見者,謂若諸色堪為眼識及所依等示在此彼,明了現前。與此相違,名為無  言有色者,謂能據方所。言無色者,謂不據方所。此約所緣領納流轉施設建立。  執受法者,謂諸色法為心、心所之所執持,由託彼故,心、心所轉,安危事同。  微著差別故,淨穢差別故,勢用差別故,應知建立色趣麤細。軟等品類有差別故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一百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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