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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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犁耶識諸染法作因,諸染法與阿犁耶識如是因緣差別事,不見有餘因緣。  互作因,及如葦束,迭互人捉故,同時不墮地中。此亦如是,迭互作因事。應知亦如  ,非不分別。然如是生彼阿犁耶識,彼生勝力故,說為一切種子。  因相事生故,是以有此習義故,說為法器,亦名持法。如是,阿犁耶識中亦如是。  滅,有彼心故,彼因相似生。或復多聞者有多聞習,彼聞憶念已,同生滅心中,彼說  所謂如華薰胡麻同生滅,胡麻故,生彼香,因事故生。或多貪欲者有貪習,貪等同生  無始以來習生事。  耶識如是一切種子,一切時作因事現成。是中果差別者,阿犁耶識中所有彼諸染法依  法習故,彼有生因相,種子攝取義故。是中因事差別義者,還彼染等諸法中,彼阿犁  自相差別處;二、因事

  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無分別種種習,而與有分別種種諸法因成?所謂如種種色染衣已,不見種種  云何彼阿犁耶識及諸染法同時見迭互作因事?所謂如燈焰及炷,生燒因同時,迭  何者復彼阿犁耶識中染等諸法種子為當分別住,為不分別?彼非如物分別彼處住  何者是習,而以習名?說此有何義?依彼法同生滅故,所有彼生相事,此是說。
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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