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1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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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,於如如有法不應捨而棄捨。  法無差別故。眾生癡盛故,著無而棄有者,由眾生愚癡熾盛,於世間無法不應著而起  ,由空等非不離客塵清淨故。  金、水。如此三譬,一則俱譬自性清淨,由空等非不自性清淨故;二則俱譬無垢清淨  來清淨故;二者、無垢清淨,由離客塵故。此二清淨,由三種譬喻可得顯現,謂空、  應,謂初真實應知,第二真實應斷,第三真實應淨。二淨,謂一者、自性清淨,由本  戲論者,謂真實性真實,由自性無戲論,不可說故。三應及二淨,二淨三譬顯者,三  性真實,由能取、所取畢竟無故。迷依者,謂依他性真實,由此起諸分別故。無說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說求真實,次說求真實譬喻。偈曰:  釋曰:法界與世間,未曾有少異者,非法界與世間而有少異。何以故?法性與諸  偈曰:
               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四  如彼起幻師,譬說虛分別;  眾生癡盛故,著無而棄有。  法界與世間,未曾有少異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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