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6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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遍滿,假說方故。當知此中,唯說色法所攝因果,無色之法遍布處所,無功能故。 生已滅,立過去時;此若未生,立未來時;已生未滅,立現在時。 稱,由如布施感富財等。 ;不可愛果,惡行為因。諸如是等種種因果展轉差別。 ,或於間斷,無此言故。
數者,謂於諸行一一差別,假立為數。一一差別者,於一無別,二、三等數不應 方者,謂即於東西南北、四維上下因果差別,假立為方。何以故?即於十方因果 時者,謂於因果相續流轉,假立為時。何以故?由有因果相續轉故。若此因果已 次第者,謂於因果一一流轉,假立次第。因果一一流轉者,謂不俱轉。 勢速者,謂於因果迅疾流轉,假立勢速。 相應者,謂於因果相稱,假立相應。因果相稱者,雖復異類,因果相順,亦名相 定異者,謂於因果種種差別,假立定異。因果種種差別者,謂可愛果,妙行為因 流轉者,謂於因果相續不斷,假立流轉。所以唯於相續不斷立流轉者,於一剎那 異生性者,謂於聖法不得,假立異生性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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