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7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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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治者,於有漏諸行見多過患,謂以如病如癰等行厭壞五取蘊故。斷對治者,謂方便  已得轉依,於未來世安置彼障,令住不生法故。  滅自所對治麤重障故。又即此道既捨自障,又令彼未來住不生法中,是名對治修,由  是名習修,由即此道現前行故。又即此道現在前時,能捨自障,是名除去修,由此能  生時,能安立自習氣,是名得修,從此種類展轉增盛相續生故。又即此道現前修習,  現行位諸不善法故。修習對治,名對治修,對治未來諸不善法,令成不生法故。又道  ,名為習修,由此修力,數習已得諸善法故。為除故修,名除去修,由此修力,除去  所應,依四正斷說。為得故修,名為得修,由此修力,得所未得諸善法故。習即是修  善法,修令永斷。對治修者,謂未生惡不善法,修令不生。如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由具四種對治故,名對治修,謂厭壞對治、斷對治、持對治、遠分對治。厭壞    修云何?略說有四種,謂得修、習修、除去修、對治修。得修者,謂未生善法,  如是已廣說修道相差別,今乘義勢,更辯諸道修之差別。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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