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7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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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不應道理。  住極微,而有劫初器世間等受用物生,諸有情業增上力故,不由極微。是故極微常住  如乳,極微應變異故;不應如陶師,極微勤劬不可得故。是故造作不應道理。雖無常  應理。若未生者,則無體性,無體為因,不應道理。  已能作因緣,為未生耶?若生已者,所和合物和合已,後無有少異和合性可得,故不  極微應非常住。  。若過彼量者,過量之處,麤質礙物非極微成,應是常住。若復計有餘極微生,是則  過者,麤質礙物應如極微不可執取,又復世間不見質礙不明淨物同在一處,故不應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復次,執有常覺,不應道理。何以故?頌曰:  云何由自體故?此極微性造麤物時,不應如種生芽,如種,極微應滅壞故;不應  云何由因緣故?謂若汝計由和合性為因緣故,建立餘物令和合者,此和合性為生  云何由方所故,造作不應道理?謂從極微造作麤物,為過彼量,為不過耶?若不  云何造作不應道理?由三因故:一、由方所;二、由因緣;三、由自體。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四  無常為彼依,次第差別轉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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