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1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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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。三業有為 業有;死有者,唯一念;中有,即中陰。就業有中,六識起三種業:善、不善、不動 識體是果報法決,是自性無記也。 此物有是緣;若此物生故,此物生,是明因義。有分者,生處即是生因生緣。此有分 道,此物有是因有故,果事是也。所以明二義者,為明因緣具故得生。若此物有故, 生,不同內義,乃至從世性、微塵等生亦爾。又外道立無因有果,果自然生,故破外 是生故,不得是有,故 我有故,生死是有,言內義同。今破由前因生故得生。汝自在天無有,非生生死,有
四有者,從識支至六歲,是生有;從七歲已上,能分別生熟起貪,至未捨命,是 所以言「是事有故,是事有」者,為破外道生有義。外義云:一切眾生從自在天
顯識論
③ 「為」字下,底本有「有為」,今依據中華本刪去。 ② 「故」字下,底本有「不得是有故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① 「二」,底本作「一」,今依據前後文意改作「二」。
③ ,有分識所攝持;六識自謝滅,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。
② 是有也。故佛立義,是事有即有生,汝自在天是有,非是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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