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8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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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;意識分別,計我有種種差別用故。 識迴轉作似我。如是意執二識計我也。即陀那與意識共作我見:陀那執本識,起我體 所緣,後一明能緣。就顯識有二種迴轉:一、迴轉作六塵;二、迴轉作五根。次分別 惡亦爾,三性不改為義。唯有識者,離識無有別境也,由識見有似塵,離識塵無體也。 性異色,色非無色也;二者、性是不改不轉為義,欲為欲,色為色,無色為無色,善 現,離識無別體故。言三界唯有識也。界者,自性義。自性有兩:一者、不雜義,欲 切是。何謂十方?十方非三界,故云一切三界也。今唯有識者,上七種死,唯識所顯
釋曰:初一是本識,本識顯六塵也;次一是六識,六識分別此異彼也。又前一明 論曰:識有二種:一、顯識;二、分別識。 釋曰:前明離識無三界,此明離三界無識。又前明二識用。 論曰:何者為識?所謂三界。 答:兩義:一者、分段是三界,變易是界外,四種生死是一切也;二者、廣言一 問曰:一切法只是三界,何用二言? 論曰:一切三界唯有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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