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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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,不發惡業,雖數現起,不障善故。  ,損自他故。餘無記攝,細不障善,非極損惱自他處故。當知俱生身、邊二見唯無記  定所伏故。若欲界繫分別起者,唯不善攝,發惡行故。若是俱生發惡行者,亦不善攝  五見各容四俱。疑除勝解,不決定故;見非慧俱,不異慧故。  通三;疑、獨行癡,欲唯憂、捨。餘受俱起,如理應知。  癡與五受皆得相應;邪見及疑,四俱除苦。貪、癡俱樂,通下四地;餘七俱樂,除欲  三受現行可得。廣說如前。餘如前說。  見若俱生者,亦苦受俱。純受苦處,緣極苦蘊,苦相應故。論說俱生一切煩惱,皆於  。分別二見,容四受俱。執苦俱薀為我、我所常,斷見翻此,與憂相應故。有義:二  與憂相應故。有義:俱生身、邊二見,但與喜、樂、捨受相應,非五識

                    此十煩惱,何界繫耶?瞋唯在欲,餘通三界。  此十煩惱,何性所攝?瞋唯不善,損自他故;餘九通二。上二界者,唯無記攝,  此與別境,幾互相應?貪、瞋、癡、慢,容五俱起,專注一境,得有定故。疑及  此依實義,隨麤相者,貪、慢、四見,樂、喜、捨俱;瞋唯苦、憂、捨受俱起;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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