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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故,論復說此遍染心故。 瑜伽》說此是癡分故。令知不正,名不正知。有義:不正知,俱一分攝,由前二文影 犯故。有義:不正知,慧一分攝,說是煩惱相應慧故。有義:不正知,癡一分攝,《 猨猴,有暫時住,故掉與亂俱遍染心。 續有易義故。染汙心時,由掉、亂力,常應念念易解易緣,或由念等力所制伏,如繫 體,不應別說障三摩地。 隨他相說,名世俗有。散亂別相,謂即躁擾,令俱生法皆流蕩故。若離彼三,無別自 故,說為散亂。有義:散亂別有自體。說三分者,是彼等流,如無慚等,非即彼攝, 攝,《集論》等說是三分故,說癡分者,遍染心故。謂貪、瞋、癡令心流蕩,勝餘法 惡慧故。有義:散亂,癡一分攝,《瑜伽》說此是癡分故。有義:散亂,貪、瞋、癡 故,論復
云何不正知?於所觀境,謬解為性,能障正知,毀犯為業。謂不正知者,多所毀 掉舉、散亂,二用何別?彼令易解,此令易緣。雖一剎那,解、緣無易,而於相 云何散亂?於諸所緣,令心流蕩為性,能障正定,惡慧所依為業。謂散亂者,發
成唯識論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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